青农大校字〔2016〕13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书育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平博体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第三条 教书育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责任心强,理论扎实,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第四条 用崇高的思想教育学生。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教养、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以律已,以自己的言行做学生的楷模,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渗透到各个教学环节中去,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启迪智慧、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追求新知、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第五条 用过硬的业务水平赢得学生。教师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学科前沿知识,积极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在教学上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用过硬的业务水平吸引、教育学生,赢得学生信赖和尊重。
第六条 用模范的行为和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教师要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甘为人梯,勤奋工作;要热爱生活,情趣高雅,作风正派,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感染学生,努力成为学生敬佩的师长和学习的楷模。
第七条 用严格的纪律规范学生。教师要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严格要求学生,培养优良学风。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育学生诚实守信品质,严格学生学业评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用严明的纪律规范学生健康成长。
第八条 用真挚的情谊感化学生。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情感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主动与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学院领导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亦师亦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九条 教师要注重传道、授业、解惑的统一。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入育人案例,用科学家、同行业杰出人物以及优秀校友的感人事迹,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有为的斗志,培养学生脚踏实地、自强不息、勇于探索、追求卓越、奉献社会的精神。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学校成立教书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书育人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教书育人工作的落实,总结与推广教书育人先进经验,组织教书育人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 把教书育人列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研究、交流教书育人工作,推广教书育人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 学院是教书育人工作主责单位,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是教书育人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教书育人工作。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对本单位的教书育人工作提出要求、制定措施,并定期对学院教书育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章 考核和奖惩
第十三条 教书育人工作列入学院和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聘职务、年度和任期考核、评定教学质量奖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对于不能以身作则造成不良影响、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调离教学岗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