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平博体育监考教师守则

青农大校字〔2016〕138号
 

为维护良好考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一、监考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二、积极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青岛平博体育考试工作管理细则》《青岛平博体育考场规则》《青岛平博体育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青岛平博体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考试方面的政策与规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与要求。

三、监考教师必须佩带监考证进入考场,并将姓名写在黑板上。在考试过程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若确有特殊事情需离开考场,必须履行监考人员变更手续。

四、主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开课单位考务办公室报到,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场记录单等考试用品,核实考场、参考班级、人数,并清点试卷份数。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副监考认真检查考生校园卡携带情况,检查校园卡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在开考铃响或试卷发放之前发现替考现象,立即要求考生退出考场,制止替考事件发生;组织考生进行考场清理,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通讯工具等)放到指定地点,切实做到“三清”(黑板清、桌洞桌面清、地面清)。主监考清点参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布局,保证考生在考场内均匀分布,前后对齐;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监考教师均要知悉考场内其他监考人员的姓名及人数,如在开考前5分钟发现仍有未到监考教师,应立即告知教务处。

六、对于没带校园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若学生在考试之前校园卡丢失,可暂凭身份证参加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允许没有以上证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七、考试铃响后,主监考监控整个考场,副监考逐一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核对试卷页码,检查是否有漏页或印刷不清等情况,有听力的外语考试应提醒考生调好收音机。督促考生在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草稿纸上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个人信息并进行检查。

八、若在开考铃响或试卷下发之后发现替考者或者无法断定是否为学生本人,应记录考生所在班级、姓名、学号,没收证件,立即报教务处处理。

九、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念题、不解释题,不以任何方式暗示答题内容或范围。应集中精力站立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吸烟、聊天、阅读资料、打瞌睡等),不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准当场批阅试卷或做题。

十、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参加考试的考生方能交卷出场。

十一、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有作弊动向,应予以警告;若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没收考生试卷和作弊材料,要求考生在考场记录单及作弊材料上签字。若考生拒绝签字,该考场所有监考教师均须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并注明“考生拒签”,并立即将试卷、考场记录单、作弊相关材料及学生带到教务处。

十二、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十三、考试结束铃响后,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保持考场安静,逐个收取考生试卷、答卷和草稿纸,待清点回收试卷和剩余试卷与领取试卷数量相符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份数不符,应当场查明原因。不得漏收考生应交试卷或遗失空白试卷。

十四、收卷结束后,主、副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将所有回收材料(包括试卷、答卷、考场记录单、草稿纸)送开课单位考试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

十五、监考教师若因事、因病不能准时到场,必须在考试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及时更换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六、对于监考过程中出现违纪的教师,按《青岛平博体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