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大校字〔2009〕102号
为充分发挥校园110在校园治安防范和抢险救助中的能动作用,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110”工作任务及职责
服务师生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校园稳定。职责如下:
(一)接受校园内师生员工的报警、求助、急救;
(二)校园内24小时巡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三)保护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四)协助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灾害事故,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五)协助处置危及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件或者校园内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六)积极协助处置校内发生的各类事件
1.在校内发生溺水、坠楼、中毒、自杀等情况时进行解救;
2.在涉及水、电、气、热等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时,及时参与抢险;
3.在师生员工遇到危难、病险时提供救助。
二、校园“110”指挥中心组成及职责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保卫处处长、学工部部长、总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国资处处长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各联动单位配合工作;
2.定期分析、研究校园治安情况,掌控学校治安形势;
3.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和人员、物资的协调、调度;
4.负责校园“110”报警服务台的督察和指导工作。
三、校园“110”报警服务台的组成及职责
(一)报警服务台组成
报警服务台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具体负责,参与联动的有保卫处的治安科、消防科、校警科、综合科、户政科,学工部的教育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总务处的动力服务中心、营运中心、校医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国资处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等单位。
(二)报警服务台职责
1.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
2.接警后,要立即赶到现场,不得人为拖延时间,贻误最佳处理时机;
3.各联动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和良好的设备状态,一旦发生警情需要联动的,要及时、迅速到位。
四、校园“110”值班干部职责
(一)接受指挥中心调遣,处置各类案件及突发事件;
(二)带领巡逻队出警、救助、服务及巡逻;
(三)值班期间负责巡逻车辆和器材的使用及管理;
(四)负责出警的日常记录;
(五)清理流动商贩,盘查可疑人员,纠正交通违章行为;
(六)检查校警队员的值班情况。
五、校园“110”接警及出警程序
(一)接听电话应使用规范语言,做好详实记录,一般应问清以下情况:报警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地点及简要案情;
(二)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遇有较大的事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三)对治安、刑事案件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初步了解案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四)对求助的出警,出警人员要全力帮助求助人解决困难,需要专业部门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帮助联系,待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办理;
(五)在出警过程中,因情况复杂无法控制局面时,应立即向中心汇报,请求增援;
(六)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职责范围的,值班人须向当事人解释,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其解决问题。